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22〕8号)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工系统疫情防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数据摸查
坚决执行防控要求,做好重点人群统计、学生各项信息每日一报,每天坚持与全体学生进行沟通,摸排学生动态,落实好“日报告、零汇报”制度,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
(一)高度重视数据摸查工作。二级学院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全体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准确详实登记汇总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摸排的有效性和数据上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全校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提供第一手、最可靠、最详实的数据支撑。
(二)动态数据的实时掌握及汇报。二级院系领导、教师、辅导员、班干部要采取“人盯人”“网格化”“钉钉打卡”等多形式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实时动态。关注防控区域信息公布,特别要针对在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等重点区域;在外实习、见习、请假离校等在校外的学生实施重点动态数据监测,实时更新数据并及时上报。
(三)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数据。不能出现漏报、错报、瞒报;对于重要数据二级学院要实时更新,24小时实时上报学生处;对于基础数据,每天早九点、晚十点核对上报学生处;各项数据要注意留档保存。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健康监测
严格做好晨午(晚)检工作,每天按时定点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并严格登记记录,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的学生要立即向学校防控办和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在校防控办的指导下按程序做好处置。
(一)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
学校组织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辅导员、宿管员、学生监测专员等进行培训。对机器使用、操作步骤、登记记录、严密筛查、特殊情况处置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
(二)晨午(晚)检工作内容
1.学生每日进行三次体温检测,并严格规范登记;
2.辅导员问询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并严格规范登记。
3.每日按学校要求进行检测信息报告。
4.发现学生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处置流程规范及时处置。
(三)晨午(晚)检时间
晨检时间7:00至8:00;午检时间:11:30至12:30;晚检时间:18:00至19:00。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自我健康防护教育。
(一)加强学生返校管理
1.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来(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经审批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2.在市外低风险区来(返)渝学生,严格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市外学生返校审批表》,审批后才能返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扫场所码及测量体温后进校,到合川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3.在重庆市内(低风险地区)合川区外的学生,严格填写《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内合川区外学生返校审批表》,经审批后才能返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扫场所码及测量体温后进校。
4.在合川区内返校的学生,凭二级学院开具的有效证明、“两码”、扫场所码及测量体温后进校。
5.凡合川区外学生返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内其他区县来合返校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执行;对已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学生暂缓返校;对于市内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封、管、防区的区县来合返校学生自我健康监测7天,实行3天2检,做好个人防护;对于重庆市内无本地病例的区县来合返校学生自我健康监测7天,建议1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离校管理
1.在校学生原则上非必要情况不离渝、非必要情况不离合川区、非必要情况不离校。
2.学生请假离校不离合川区的,按照本人申请,辅导员签字,院系书记签字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凭身份证、学生证、请假条离校。
3.学生请假离合川区但不离渝的,严格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离合但不离渝审批表》后,由辅导员、二级学院书记、学生处、校疫情防控办、分管防控工作校领导签字审批,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审批单离校。
4.学生请假离渝的,严格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离渝审批表》后,由辅导员、二级学院书记、学生处、校疫情防控办、分管防控工作校领导签字审批,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审批单离校。
(三)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对于学生隐瞒、瞒报、谎报行程及非正常程序(如:翻围墙、伪造证明等)出入校园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在校期间,全体学生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聚集,公共场所需保持人员间距离1 米以上,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单独就坐。
3.非必要情况,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集会,如特需举办的,参加人数不得超过一百人,并事先报学校防控办批准。
4.加强宿舍管理。学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宿舍做好体温检测,宿舍之间不得“串门”,做好清洁卫生、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
5.加强主题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科学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关注疫情信息,关注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学生活动管理
(一)非必要不举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暂停校园内聚集性文化活动。确需开展的活动,按照 “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二)支持学生线上活动。鼓励各级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利用钉钉、腾讯等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以贴近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为导向,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线上学生活动。
(三)活动审批及权责。全校层面学生活动的举办由学校党政联席会决定,学校疫情防控办统一协调;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举办学生活动,参与人数100人以下由校团委主管和审批,参与人数100人以上由校团委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各二级学院及其所属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和班级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的学生活动,参与人数100人以下由各单位主管和审批,参与人数100人以上由校团委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
五、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教育
(一)加强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对在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学校隔离等重点区域的学生,辅导员、班团干部要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关心关怀并及时和学生家长沟通,充分利用学校后勤力量帮助解决学生日常需求和困难,积极想方设法确保其生活稳定、心情平稳。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心理适应能力,及时化解心理危机,培育健全阳光人格;开展心理专题班会、专题讲座,通过公开信、热线电话、微信推文和微视频等多种形式,推送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编写有关疫情期间学生心理自我调适简单明了的宣传资料,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心理防护知识。
(三)心理疏导咨询服务。学校依托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组建“心理健康帮帮团”,着力帮助学生缓解因疫情对学业、就业、情绪等压力影响而产生的心理困扰,或在疫情下触发原有心理问题以及不同程度的作息紊乱、身心不适等情况。也可直接联系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咨询电话:42818375,咨询QQ:632857307(潘老师)。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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