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当前,疫情形势异常复杂严峻,数据精准摸排和及时报送是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3月14日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精准掌握校园防控工作情况,为打好校园疫情防控保卫战提供重要保障,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数据摸排信息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信息工作专班
成立疫情防控数据摸排信息管理专班,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疫情数据的采集、分析、研判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余甘霖 院长
薛 峰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党委书记何菲同志调训期间主持党委工作)
副组长:戴夏瑜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书海 后勤处处长
李 玥 人事处处长
程地荣 党委学工部部长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辅导员、学生干部等组成的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收集。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
1.学院党政领导对学院疫情防控数据摸排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的数据摸排管理负直接责任,信息员具体承担信息工作摸排采集工作。
2.疫情防控数据摸排信息工作专班负责学院疫情数据摸排和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信息员培训,对防疫信息数据进行审核、统计、分析、研判,报领导小组审定。
3.防控办负责审定后涉疫信息的报送、公布。
4.全校师生员工、外聘教师、合作单位人员、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及临时出入外来人员均应到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接收调查,提供相应涉疫信息,并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程序
(一)数据采集
1.信息管理组按照市教委要求对疫情相关信息进行工作部署,编制信息报表、开展填报培训指导、组织信息填报。
2.二级单位信息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指标体系,按照采集要求开展师生防控动态信息的收集,按要求进行分类汇总。学生数据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学生处;教职工中,在岗在编人员、外聘教师及职工住校家属等纳入监测管理人员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外单位驻校工作人员(含食堂、保洁、超市、快递点等后勤服务点)由后勤处统一汇总;当日入校临时性工作人员由保卫处做好出入登记。
3.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类统计负责人按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返回信息员开展核对,核对无误后通过根据不同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确认审批,报信息工作组。
报送的所有疫情防控信息均需要注明填报时间、填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审批人。
(二)信息统计分析研判
信息管理组按归口职责审核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汇总统计结果,开展信息初步研判,对错误信息及时反馈纠正,对异常信息第一时间报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
(三)信息上报及发布
学院涉疫信息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信息专班提交防控办,防控办提出审定意见,经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双签字”后上报或发布,其他人员不得通过其他渠道向其他部门报送、分送。
疫情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特别是上级需要了解掌握的报表类统计,根据上级规定上报时限要求,信息员不少于1小时前上报复核、审核负责人信息专班,信息专班不少于0.5小时前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四、纪律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信息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各成员单位信息员对统计工作的具体负责。
2.各单位要坚持全覆盖与重点关注相结合、动态数据和零报告相结合,全面精准掌握本单位校内校外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相关数据,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
3.参与信息填报、统计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数据采集统计工作,不得通过任何途径私自对外传播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提前对外传播学院尚未公布的信息。
4.信息报送要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错报信息。对疫情摸排和信息报送工作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数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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